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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标准。
(三)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地震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区消防救援机构和驻区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街(园区)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负责上述行业的行政许可、审查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和备案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负责煤矿(含煤炭洗选业,下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权限负责煤矿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煤矿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按规定组织复查和审查;依法提请管委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科技局、农林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和指导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救援;组织协调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科技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2)区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明确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中相应的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机要、档案、保密、信访、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审核、议(提)案办理和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的有关工作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督查各科室对局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党群政工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统战、纪检、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主要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人事工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统筹市、区级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和综合减灾救灾一科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四)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工作;指导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救灾一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地震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六)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救灾二科。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地震灾害救援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综合性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衔接区消防救援机构和驻区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并负责职责范围内上述行业(领域)的行政许可、审查或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和备案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八)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煤矿、洗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编制煤矿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煤矿、洗选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依法提请管委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按职责权限承担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工作,依法组织辖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安全条件的初审;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煤矿建设工程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和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经开区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其它部门职责除外)、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和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地质勘探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负责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初审,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除外)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指导督促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九)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十)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前审核、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办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协调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执法文书及执法档案管理;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定期提出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和执法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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