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万盛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行使区管委会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内设7个科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安监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财政所),辖8个社区。机关编制人数52人,实有人数49人,退休人员22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4人(编内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人(编制外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20.14万元,支出总计1,820.1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61.92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及专场文艺演出68万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1万元,运输企业扶持奖励返还46.34万元,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54.58万元,新增事业人员绩效考核5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2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1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2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80万元,占81.19%;项目支出342.34万元,占18.8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92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及专场文艺演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运输企业扶持奖励返还,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新增事业人员绩效考核。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4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追加企业扶持奖励金的返还,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补助。
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92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及专场文艺演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运输企业扶持奖励返还,各类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新增事业人员绩效考核。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4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追加企业扶持奖励金的返还,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补助。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88万元,占4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及社区人员调资,运输企业扶持奖励返还,各类社会保障费缴纳,新增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考核;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49万元,占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及辖区体育设施建设及维护;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64万元,占21.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社区干部工资及考核应列未列在此功能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02万元,占7.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7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调增,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90.00万元,占1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住房保障支出119.11万元,占6.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正常调增及补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1.03万元,较上年增加149.6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26.77万元,较上年增加64.9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19.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人员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9元,车均维护费6.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39.46万元,下降39.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环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1958